关于举办天津美术学院第十八届
青年教师教学竞赛的通知
各工会分会:
根据天津市教育工会《关于举办天津高校第十八届青年教师教学竞赛的通知》(津工通〔2025〕34号)的要求,校工会牵头,联合党委教师工作部、教务处、科研与研究生处、马克思主义学院,结合我校实际,拟于11月下旬举办天津美术学院第十八届青年教师教学竞赛,现通知如下:
一、总体要求
为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和党的二十大精神,贯彻落实全国教育大会精神,推进落实新时代教师队伍建设改革的决策部署,大力弘扬劳模精神、劳动精神、工匠精神,以教育家精神引领高素质专业化教师队伍建设,助力实施科教兴市人才强市行动。全面贯彻党的教育方针,落实立德树人根本任务,搭建青年教师成长平台,提升教书育人能力素质。立足培养青年教学骨干,着力加强师德师风建设,注重锤炼教学基本功,激发更新教育理念和掌握现代教学方法热情。推进高素质专业化创新型教师队伍建设,为高等教育事业发展培养学科骨干、储备梯队人才,为办好人民满意的教育,为加快建设世界一流高水平艺术类院校贡献力量。
二、竞赛组委会
竞赛由校工会、党委教师工作部、教务处、科研与研究生处、马克思主义学院联合主办,组委会组长由学校主管教学的副院长担任,组委会成员由工会、党委教师工作部、教务处、科研与研究生处、马克思主义学院及各教学单位党政负责人、分管教学工作负责人担任。组委会办公室设在校工会。
三、竞赛原则
坚持公平、公正、公开;坚持广泛参与和层层择优选拔;坚持注重教学基本功和实际应用能力;坚持程序严谨、规范。
四、参赛对象
(一)1985年8月31日后出生(以身份证为准)在岗在编教师。
(二)纳入高校教师岗位、以教学为主业,2023年9月以来各学期持续从事一线教学工作。
(三)其中,参加思政课组竞赛的教师应为专任教师。
(四)实验实训教师、共同课教师主要讲授课程相关理论内容,可报名参加青年教师教学竞赛。
(五)往届市级竞赛的各组别第一名获得者和受到党纪、政务处分尚在影响期内者除外。
五、组别划分
(一)思想政治课组
思想政治课组由马克思主义学院选拔
(二)文科组
各教学单位工会分会,经内部选拔后,至少选报一到两名符合要求教师参加校级比赛。
六、竞赛内容
1.教学设计
教学设计以1个学时为基本单位,对教学活动作出设想与安排。参赛选手自定一门主讲课程(不得少于2个学分),编写教学大纲及教学设计方案。
教学设计方案主要呈现教学大纲的课程名称、教学指导思想、内容分析、学情分析、教学目标、教学重点与难点、教学过程设计等。允许合理适度使用人工智能技术,但须对生成内容专门标注。
2.教学展示
参赛选手抽签确定参赛顺序,采取“无生授课”形式,进行教学展示(限时15-20分钟),主要表现教学内容、教学组织、教学语言与教态、教学特色等方面。除外国语课程,展示一律使用普通话,可按需携带模型、挂图等教具。允许合理适度使用人工智能技术,但须对生成内容专门标注。
(三)教学反思
参赛选手紧密联系教学展示章节,从教学理念、教学方法和教学过程三个方面简要总结分析,使用中文书写完成500 字以内的教学反思材料(比赛前两天上交)。
七、竞赛流程
1.竞赛组委会办公室按时间收集各分会报名情况,筹备并组织竞赛。
2.邀请评委打分。
3.统计成绩,评出获奖人员。
4.选拔市级参赛选手。
八、成绩和奖励
1.根据教学设计、课堂教学、教学反思三部分内容得分之和,计算最终竞赛成绩。
2.奖项设置
文科组:一等奖、二等奖、三等奖;优秀奖。
依据参赛人数三分之一设立一、二、三等奖,其他为优秀奖。
3.本次竞赛同时也是我校参加天津市第十八届高校青年教师教学竞赛选手的选拔赛,校级竞赛结束后,竞赛组委会将结合排名靠前教师的表现以及日常教学情况综合考虑,确定思想政治课组,文科组代表我校参加市级竞赛。
4.此次比赛中获得市级一等奖的教师,在同等条件下可按程序优先推选天津市五一劳动奖章。
5.请各工会分会于2025年11月7日前,将《天津美术学院第十八届青年教师教学竞赛分会初赛情况汇总表》(附件1)《天津美术学院第十八届青年教师教学竞赛报名登记表》(附件2)报竞赛组委会办公室(校工会)。学校拟于11月下旬进行校级竞赛,请各工会分会按时上报相关材料。
天津美术学院工会
2025年10月2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