天津美术学院工会文件
津美工〔2024〕4号
关于下发《工会关于教师节、中秋节、
国庆节期间开展关爱服务等系列活动
工作方案》的通知
各工会分会:
经学校工会委员会集体研究,校党委同意,现将《工会关于教师节、中秋节、国庆节期间开展关爱服务等系列活动工作方案》下发给你们,请结合本单位工作实际,遵照执行。
附件1:工会关于教师节、中秋节、国庆节期间开展关爱服务等系列活动工作方案。
附件2:天津美术学院工会会员困难慰问申请表
校工会
2024年9月9日
附件1:
工会关于教师节、中秋节、国庆节期间
开展关爱服务等系列活动工作方案
为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及党的二十大精神,为深入学习宣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视察天津重要讲话精神,激励全市各级工会和广大职工坚定信心决心,进一步弘扬尊师重教的社会风尚,营造喜庆、祥和的节日氛围,团结凝聚广大教职工更好地担负起立德树人根本任务,学校工会结合“为职工群众办实事”实践活动,将在教师节、中秋节、国庆节(以下简称“三节”)期间开展关爱服务等系列活动,现将有关安排通知如下:
一、组织“纪念中华全国总工会成立一百周年学习贯彻习近平在全国工会十八大精神、习近平总书记与中华总工会新一届领导班子集体谈话讲话精神、全国教育工作会议 大力弘扬教育家精神,加快建设教育强国”知识问答竞赛
9月中旬,组织学校会员在学校网上答题,竞赛设一等奖,二等奖,三等奖和参与奖。
二、健步行活动
健步行时间为10月中旬至11月上旬,参与活动范围为全院工会会员,健步行分设男子组和女子组,各取前六名获一二三等奖,其余为参与奖。(具体时间、地点另行通知)
三、关爱慰问服务活动
(一)关爱慰问服务活动对象及范围
1.重点关爱慰问人员范围
(1)天津市劳动模范(含退休)、在职天津市“五一”劳动奖章获得者(名单由校工会提供);
(2)在职天津市教学名师(名单由教务处提供);
(3)在职天津市优秀教师(名单由人事处提供);
(4)在职扶贫驻村干部(名单由组织部提供);
(5)困难职工(由各分会按照真实情况审核后填报申报表,经校工会委员会研究讨论决定最终名单。详见附件2)各分会困难职工申报时间截止到9月14日中午12:00之前
注:以上(1)至(4)项中获得多种称号的教职工只享受一次关爱慰问。
2.普惠关爱慰问服务对象
全体在职教职工会员(含劳务派遣和人事代理人员)。
(二)关爱慰问服务活动时间
2024年9月10日—10月15日
(三)关爱慰问方式及慰问品标准
1.通过办公网向广大教职工以发放慰问信的形式致以节日的祝福和问候,充分展现学校党委和行政对教师工作的高度重视。(9月10日当天)
2.重点关爱慰问人员由校领导带队,相关工作人员陪同前往慰问。慰问品标准为人均不超过300元,(9月中旬)
3.国庆节、中秋节慰问。校工会为教职员工购买国庆节、中秋节普惠慰问品。(9月下旬)
校工会
2024年9月9日
附件2:
天津美术学院工会会员困难慰问申请表
姓名 |
| 性别 |
| 所在单位 |
|
申请慰问主要情况 | 申请人签字: 年 月 日 |
申请慰问会员所在分会意见 |
分会主席签字: 年 月 日 (单位盖章) |
校工会审批意见 |
年 月 日 (盖章)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