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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支持各基层分会(小组)阵地建设的通知
2018-11-09 10:30  

中国教育工会天津美术学院委员会文件

 

津美工〔20189                    签发人:蒋宗文

 

关于支持各基层分会(小组)阵地建设的通知

 

工会分会(小组)

为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和党的十九大精神,认真落实市教育工会工作部署,持续推进学校工会改革创新,进一步加强教职工服务阵地建设,更好地发挥二级工会服务阵地在组织、教育、引领和团结教职工等方面的积极作用,经学校工会委员会研究决定, 为每个分会(小组)挂牌“天津美术学院教职工之家”,支持学校各基层分会(小组)阵地建设,现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  支持范围

    学校各基层分会(小组)教职工之家、爱心妈咪之家等工会阵地,对产权归属工会的基础设备、功能器材给予资金支持。

二、  支持标准

1.工会会员人数在40人以下的分会(小组),按照不超过3000元的标准支持。

2.工会会员人数在40人以上的分会(小组),在3000元标准基础上,按照每增加一人增加80元的标准支持。

三、申请办法

1.基层分会(小组)在广泛征求本级工会会员意见的基础上,经分会(小组)负责人同意,于20181130日前,向学校工会提交《天津美术学院工会服务阵地建设专项补助申请表》,提出书面申请。

2.接到基层分会(小组)申请后,学校工会对申请情况进行核查。

  3.根据核查情况形成综合意见,由学校工会委员会会议审议。

4.经学校工会委员会会议批准后,由基层分会(小组)在政府采购网上(标有“集中采购”标识的除外)自行购买。

5. 学校工会在接到基层分会(小组)提交的发票后,于三个工作日内给予报销或转账。

四、有关要求

   各分会(小组)要高度重视此项工作,站在讲政治的高度,切实维护教职工切身利益,为群众办好事、做实事。同时严格按照《工会固定资产管理办法》要求,对使用专项资金购置的设备器材加强管理,合理配置和有效利用固定资产,确保工会资产的安全与完整。

附件:天津美术学院工会服务阵地建设专项补助申报表

        

 中国教育工会天津美术学院委员会

                     2018118

附件:

天津美术学院工会服务阵地建设专项补助申报表

申报单位(盖章):                     申报时间:    年  月  日

名称

天津美术学院教职工之家

负 责 人

地址

联系电话

 

购买设备(器材)

名称

预计价格

购买时间

单位党组织意见

 

                      (公 章)

                             

学校工会

审批意见

 

                      (公 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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